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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村振兴局
2021-03-09 08:46:00
来源:
县乡村振兴局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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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乡城县香巴拉镇

金珠路2号

办公

时间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5:30

联系方式

0836-5821353

负责人

胡勇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和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有关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承担联络县外机构和组织在县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县级机关对口帮扶工作。

(三)承担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县扶贫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使用、稽查审计、绩效考评、统计监测等工作。

(四)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口、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扶贫移民工作人员培训。

(五)制定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监督、协调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和县级验收,实施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六)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七)承担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县大中型水电移民工作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八)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两项资金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定全县两项资金项目(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三州开发资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县两项资金项目、资金的管理责任。

(九)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以工代赈工作和易地扶贫搬迁的方针、政策、规定,制定全县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全县以工代赈资金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的管理责任。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