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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03-29 08:38:00
来源:
县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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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和体育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意见和实施办法并指导、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县教育和体育改革政策、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和体育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三)负责管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负责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审批县级民办学校或教育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全县初级中学以上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全县中小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示范学校、学科建设。

(四)参与拟订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拨付、基建投资政策和管理办法,监督全县教育和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承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后勤保障管理工作。

(五)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聘政策,统筹规划全县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教育直属事业单位(学校)的党建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民办教育,依法管理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九)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语言文字工作规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教育考试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全县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划和指导教育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教育装备建设,指导实验教学工作,指导考核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十一)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并监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户外体育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统筹规划和推动青少年体育发展,挖掘、整理、发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

(十二)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队伍建设。组织和统筹参加州级以上综合运动会,组织协调县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全县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全县性重大体育活动,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内各股室的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文秘、宣传、保密和保卫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工作,牵头编写教育史志,指导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资产与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等工作。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章程和有关文件;按照信访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和知识分子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干部的考核工作和草拟任免方案;做好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的转正定级、定职;按要求做好人事档案的归档整理和管理及干部年报的统计工作;负责离退休、退岗教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对全县教育系统的财务进行红宏观管理,做好本局及学校经费预决算及使用管理工作;规划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教育经费审计工作;对全县中小学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督察,制止乱收费现象;负责教育系统统计和填报教育经费报表;筹措教育配套资金,管理好教育基金;建立健全财务档案,指导学校勤工俭学工作。负责搞好全县教职员工医疗保险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编制学校硬件建设计划、项目论证和申报以及校舍改造计划;负责校舍建设照壁哦和项目预算、审核工作。提供专款的使用安排方案,加强危房改造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学校基建计划、审核中小学基建维修项目,做好指导、验收、结算工作。

(二)计财股:组织拟订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管理、使用政策,监测使用效益;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监督涉及教育、体育保障经费、教育专项经费、体育专项经费、教育基金;规范中小学教育收费制度,参与中小学教育收费清理整顿;负责编制机关年度预算、决算;合理安排使用上级转移支付的资金,统筹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负责按时申报核发教职工工资和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负责教职工“三险一金”工作;负责全系统经费内部审计工作,对各学校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等进行审计监督。

(三)教仪站:负责指导全县各学校的实验室、电教室、师培室和智慧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设施设备采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共青团、退役军人工作。

(四)资助中心:负责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并结合实际,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咨询,及时修订完善学生资助管理方面的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学生及受助情况等信息的汇总、统计、上报,并建立档案资料;贯彻落实《乡城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资助政策,及时收集和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信息。指导各乡镇建立贫困生资助工作档案,负责管理和发放乡城县教育救助基金;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户籍为本县考取高校的学生信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认定、签订、初审、催收、偿还(还款不接受现金)等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助学活动,指导管理全县贫困学生的救助和捐赠活动;办理上级资助中心交办的事宜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基建股:负责全县幼儿园、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和统筹规划工作;统筹拟定学校基建项目计划,参与基建项目的规划设计、选址征地、招标投标、图纸会审、监督施工、竣工验收、预算决算、经费审核、衔接协调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幼儿园、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负责学校“校安工程”和校舍、基建档案管理工作。

(六)安全办:贯彻执行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教育和体育系统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学校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演练;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开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指导并参与教育和体育系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处置;负责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创建工作。

(七)人事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人事任免、考核奖惩、机构编制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和体育专业技术人才建设以及人事制度改革;汇同相关部门拟订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协调配合开展教育和体育系统编制外教职工的招聘录用工作;指导教师聘任交流和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负责优秀教师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工作;承担全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依法管理民办教育。

(八)体育股: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研究制定全县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和推动全县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对全县体育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各类体育活动,负责规划和管理全县体育活动场所,指导全县体育场地实施建设,负责体育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查。

(九)教育股: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指导义务教育的实施,指导基础教育的结构和改革,为本县教育改革,教育规划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基础教育评估标准,管理幼儿教育,指导学校体育、军训、卫生艺术教育。指导全县学校常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德育工作;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达标晋级评估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统筹规划、指导全县教师干部队伍建设及思想政治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制定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学校稳定工作及规章制度,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的建设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各学校少先队辅导工作。统筹规划协调全县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参与研究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改革并指导实践。负责中小学教学仪器的配备和管理;协助中小学做好实验室和仪器室的建设和配套工作;指导中小学管好、用好教学仪器;充分发挥教学仪器在各科教学中的作用;协助中小学维修普教仪器和电教仪器,服务教学;指导中小学学科教师开展自制教具工作;指导电教试点工作,发挥电化教育在师资培训和教学中的作用。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各学校的统计工作,组织各学校事业统计工作。 在州教育局领导下,负责全县非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救助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贫困大中专救助工作;负责生源地贫困学生助学贷款。

3.办公地址:乡城县香巴拉镇香巴拉北路137号

4.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5.联系方式(办公室座机):5826043

6.负责人姓名(一把手姓名):杨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