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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
2024-09-11 15:44:10
来源:
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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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数据、能源、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经济合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分析县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指导全县自主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牵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等国家、省、州、县重大战略的实施。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整。负责全县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县人口发展战略。

 (三)负责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研究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有关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承担县委财经委员会日常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建议。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农业、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工作。申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负责以工代赈工作,研究提出全县以工代赈政策建议,指导全县以工代赈工作。

 (五)负责全县经济合作活动和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会展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全县经济合作项目策划、收集、分析、包装、发布、推介、签约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促进和落实。研究推动开放合作,提出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

 (六)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州、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七)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乡城的规划和建设等工作。

 (八)负责拟订和执行价格、收费改革方案,管理县级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九)负责重要物资和应急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工作和交通运输协同配合工作,负责民爆物品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法规草案、规章制度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收购、轮换、抛售计划和提出收储、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粮食系统统计工作。负责国家粮食收购任务的落实,提出全县粮食收购价格和销售限价的实施方案,并监督执行。贯彻实施国家粮油、饲料质量标准,监督检查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安全。承担全县粮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

 (十一)编制全县粮食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粮食仓储设施的报废、占用、拆迁的审核上报工作。指导全县粮食流通市场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级粮食批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州、县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单位)承担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潜力调查、战略物资储备、战时转(扩)产与国防密切

相关的建设项目和重要产品。负责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地区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负责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能源体制改革。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流域水电规划管理,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护、环保产业与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县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协调推进工业化运行中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全县农网改造规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十五)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业发展。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商业网点规划和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汽车(含二手车、报废车)流通、直销、旧货流通行业、再生资源回收、边销茶、拍卖等行业进行监管。

 (十六)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进出口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负责外商企业设立登记备案。统计分析全县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七)负责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制定并发布全县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按照规定组织企业申报全县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负责全县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编制下达全县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研究拟订全县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拟订实施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工业行业管理(含成品油、盐业)相关工作。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推进园区公共配套实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负责协调处理各园区相关事务。

 (二十)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负责全县信息基础实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二十一)统筹负责全县民间对外交往、外交外事和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协调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十二)承担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相关工作。

 (二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绩效管理、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统筹机关政务信息化工作。统筹机关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工作。

(二)发展改革综合股(数据股)。负责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承担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各项专项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统筹全县各行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加强多规衔接,提高规划实施质量。负责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履行粮食和物价相关职能职责。承担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相关工作。履行数字工作相关职责。负责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牵头负贵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编制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招投标工作。负责编制重大项目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各行业项目策划、包装、储备、申报,提出符合政策的全县项目库目录,牵头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负责全县以工代赈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拟订能源发展战略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实施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流域水电规划管理。承担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相关工作。

(三)经信股。负责产业园区的相关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初审和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初审,负责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综合分析、预测、监测城市经济运行态势,对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及对策。对实施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综合协调全县企业治乱减负工作。负责指导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研究拟订全县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负责对全县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行政监督管理。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指导研究拟订全县电力工业的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经济技术政策,实施行业管理、监督、行政执法等工作。研究提出近期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协调处理电网运行、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和服务工作。

(四)商务股(外事港澳事务股)。负责财政性资金用于流通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负责编制全县商贸流通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县流通领域市场体系、流通秩序的政策、规定及市场发展规划。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综合分析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负责审核和转报重点流通、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协同有关部门安排全县市场网点建设基金。负责招商引资重要活动的组织、联络、洽谈、服务,负责重点招商项目的推介、跟踪、协调、落实与服务工作。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制作包装、报批推介工作,以及项目的储备、组织协调、前期论证及跟踪服务,参与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统计、分析、报送工作。负责外事、港澳事务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乡城县香巴拉镇金珠路1号电商服务中心7楼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办公室座机):5826072

负责人姓名(一把手姓名):姚孝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