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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04-01 02:34:00
来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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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乡城县香巴拉镇巴姆南路1号

办公

时间

夏季: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5826055

负责人

空色太机


第一条乡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办公室)

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为正科级加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第二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文稿。承办州政府、州政府办公室及各级各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承办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查反馈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贯彻落实情况。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政务、事务。

(六)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

(七)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八)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九)牵头人民防空和民防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及开发利用,战时负责发出突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牵头协调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十)负责机关事务管理相关工作。

(十一)办理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秘书一室。办理发展和改革、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财政、审计、统计、应急管理、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文电处理、会议筹办、督办和调研工作。联系县委、县人大、县政协、组织部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秘书二室。办理农牧农村和科技、林业和草原、扶贫第五条开发、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司法、综合行政执法、民族宗教事务、公安等方面文电、会务和督办调研工作。联系统一战线、政法、人武部、法检、县中队、武警中队方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秘书三室。办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卫生健康、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督管理、医疗保障、教育和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文电、会务和督办调研工作,联系宣传、县工会、群团及协会方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综合秘书室。负责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登记、分办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公文的排版、印制、运转等工作;负责密码电报的分办、传阅、管理;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机要、保密、档案、印鉴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电子政务室。承办县政府机关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和县政府网站建设;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有关会议、活动的多媒体技术服务;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办公室业务资源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信息公开的督促调研和考核评议;指导全县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筛选、编辑、报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督查室。负责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专项督查活动;负责政府类目标管理和政府部门绩效管理;组织牵头办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会务室,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的各类会议以及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重大会议的相差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大型专题会议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行政财务室。负责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室人事、档案、机构编制管理和工资福利、调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机关事务室。负责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相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办公区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接待事务等;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研究室。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重要综合性文;负责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及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并提岀政策建议;整理报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对全县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组织按照县委规定设置。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行政编制23名(含单列管理行政编制7名),其中主任1名(县机关事务局局长),副主任3名(1名兼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5名。

第六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中共乡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乡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