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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7-31 09:12:00
来源: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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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乡城县香巴拉镇巴姆南路1号

办公

时间

夏季: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 9:0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5826055

负责人

建华


第一条  为了规范乡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简称县政府办公室)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乡城县机构改革方案》(乡委发〔2024〕2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政府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乡城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乡城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县国动办<县人防办>)、乡城县行政审批局(简称县行政审批局)、乡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简称县机关事务局)牌子。

第三条  县国动办作为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主任单位,与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副主任单位共同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日常工作,共同负责全县国防动员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公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文稿。承办各级各部门发送县政府的文电。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落实会决定事项。

(三)承办县政府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查反馈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贯彻落实情况。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政务、事务。

(六)指导、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及县政府信息化建设。

(七)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批评、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案工作。

(八)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建议。

(九)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指导县政府部门和各乡(镇)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十)贯彻执行有关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国防动员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及督导落实。

(十)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权限范围内的审批服务便民化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对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考核、评价,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监督企业群众诉求受办情况。负责对县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入或退出县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初审并报县政府批准。

(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机关事务工作政策,负责县级机关事务、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周转房的分配、管理和日常工作。承担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配置、统一调剂。负责指导县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县级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除执法执勤外的其他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的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的使用调配、维修审批、监督管理。

(十)办理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事务股负责办公室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办公室人事、财务管理、档案、机构编制管理和工资福利、调配、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系列主题教育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的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秘书一股。参与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领导重要文稿、县政府综合性文稿以及向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汇报材料重要综合性文件;参与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决策咨询和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整理报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参与对全县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秘书二股。负责政府办公室文电收发、登记、分办工作;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公文的排版、印制、运转等工作;负责密码电报的分办、传阅、管理;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的机要、保密、档案、印鉴管理;负责县政府门户网站、办公室业务资源网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导督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务督查股。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件、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专项督查活动;负责政府类目标管理和政府部门绩效管理;组织牵头办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政协委员提案、议案。

(五)机关事务股。负责全县公车管理、资产处置、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县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常务副县长主持召开的各类会议以及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重大会议的相关会务保障工作;配合县政府大型专题会议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办公区的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接待事务等;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值班工作;负责办公室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六)政务服务股。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权限范围内的审批服务便民化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对建设服务型政府、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考核、评价,负责协调、指导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监督企业群众诉求受办情况负责对县级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入或退出县政务服务大厅进行初审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负责对乡(镇)、村级分站点运行业务指导。

第六条 本规定由中共乡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乡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24年7月3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