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做好2024年度乡城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责任制度。
二、对象和防范
本制度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本制度所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根据本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成果确定,并根据各监测隐患点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三、责任和分工
本包保责任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6层包保,分为:领导责任人、县级负责人、部门级负责人、乡级负责人、村级负责人、监测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各层包保责任人要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中央、省、州、县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地灾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监管职能,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务实苦干、开拓创新,稳步推进我县地灾防治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包保责任分工,开展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