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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政策解读
2023-09-22 11:05:49
来源:
乡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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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四川省“十四五”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规划》、《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景园发〔2023〕119号)精神,统筹推进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公布《乡城县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三、文件依据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文物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历史建筑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川建景园发〔2023〕119号)。

  四、适用对象

  适用乡城全县范围。

  五、关键词解释

  历史建筑,是指经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认定标准: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具有较高的建筑艺术特征。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价值。具有其他价值特色。

  六、乡城县批历史建筑保护目录

然乌乡丹研拉康乡城县然乌乡热麦村鲁洼村2组19号

定波乡白塔(30cm2)、白塔(20cm2),乡城县定波乡万绒村白格组(潘措老寺庙)

水洼乡布腰岗寺乡城县水洼乡俄扎村

洞松乡西公碉楼遗址乡城县洞松乡固松村固松组2组21号

青德镇仲德村千年菩提树广场乡城县青德镇仲德村45号

香巴拉镇次列经堂乡城县香巴拉镇渔洼仲村1组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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