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乡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转移
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为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我局以绩效自评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抓手和载体,结合我局实际全面组织开展绩效自评,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自评自查工作,现将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按照甘委办〔2022〕9号文件要求,2022年中央、省级预算乡城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配套资金全年预算数共计411万元(中央364万元、省47万元),城居保领待人数目标任务3100人。
根据甘财社发〔2021〕127号、甘财社〔2021〕89号,川财社〔2021〕109号文件,下达四川省乡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补助资金377.12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49.06万元;川财社〔2021〕170号文件,下达四川省乡城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2.77万元。2022年度共计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中央、省基础养老金补助423.41万元,全部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
为切实提高补助基本养老资金使用效益,乡城县社保局按照《甘孜州落实2022年省下达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委办〔2021〕9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为切实抓好绩效运行监控和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全年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制度年度目标:1.城居保领待人数不低于目标任务;2.待遇领取人员公示率达到100%,提高领待群众的知晓率、满意率;3.按时足额发放待遇;4.实现基金收支平衡。绩效指标:共设定绩效指标9项,其中数量指标1项,质量指标2项,时效指标1项,成本指标1项,社会效益指标1项,可持续性指标2项,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项。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度共计下达城乡居民基基本养老金补助资金中央、省基础养老金补助423.4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77.12万元,省级基础养老金补助资金46.29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补助资金下达至财政专户后,我局按季度为周期及时向财政申请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金,将补助资金用于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发放上,确保专款专用,每季度末按时与财政核对财政专户余额并进行账务处理。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总体绩效目标完成较好,我县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按照“应发尽发,不重不漏”的原则,对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先比对、后核实、再发放,加强基金监管,确保养老金按月按时足额到账。同时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按时下拨至财政社保专户,用于对我县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2022年共完成对37764人次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按月发放,完成数量、质量、时效等各项绩效指标。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2年基本养老金补助资金的分解和使用实现了民生任务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的民生任务要求,未偏离绩效目标。下一步需改进措施为:加大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政策的宣传力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升参保及领取待遇人员的群众满意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自评结果的运用,严格落实补助资金监管的各项要求,持续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发放及补助资金绩效评估各项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乡城县社会保险局
2023年4月12日
附件2 | |||||||
乡城县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2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央、省级配套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 | ||||||
中央主管部门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资金使用单位 | 乡城县社会保险局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411 | 423.41 | 103.02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364 | 377.12 | 103.6 | ||||
地方资金 | 47 | 46.29 | 98.49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分配科学 | ||||||
下达及时性 | 及时下达 | ||||||
拨付合规性 | 合规 | ||||||
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
执行准确性 |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专款专用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按时足额发放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核实待遇享受人数,依法依规依政策,严格使用配套资金记录个人权益,按标准及时足额为其发放当年养老保险。全额用于上述养老支出,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待遇发放到位。 | 2022年度完成对37764人次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每月基本养老金发放。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领待人数 | 不低于3100人 | 累计待遇发放37764人次数。每月平均领待人数37764/12=3147人,达到目标任务。 | |||
质量指标 | 待遇领取人员公示率 | 100% | 100% | ||||
养老保险待遇足额发放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养老保险待遇按月发放及时率 | 不低于95% | 98% | ||||
成本指标 | 人均基础养老金标准 | 中央93元(1月-6月),中央98元(7月-12月),省级17元 | 中央93元(1月-6月),中央98元(7月-12月),省级17元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到龄领取待遇率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政策宣传普及执行率 | ≥95% | ≥95% | ||||
年满60周岁并符合待遇领取人员终生保障率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领待人员满意度测评 | 每年一次 | 每年一次 | |||
说明 | 无 | ||||||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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