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府办发〔2024〕21号
乡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乡城县地质灾害包保责任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片区工委,县级相关各部门,省州属驻县各单位:
现将《乡城县地质灾害包保责任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乡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30日
乡城县地质灾害包保责任制度
为做好2024年度乡城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责任制度。
一、对象和范围
本制度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本制度所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根据本年度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成果确定,并根据各监测隐患点变化情况动态调整。
二、职责分工
本包保责任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置6层包保,分为:领导责任人、县级负责人、部门级负责人、乡级负责人、村级负责人、监测责任人,各级责任人责任分工如下:
(一)领导责任人责任分工
领导责任人是乡(镇)地质灾害保包责任制工作的总责任人,指导和监督乡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汛期赴责任乡(镇)开展指导和监督工作不少于1次;动态掌握责任隐患点地质灾害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生地质灾害情况的需及时奔赴现场开展指导工作;根据省州地质灾害视频调度会议要求,参加视频调度会议;有必要时,汇报工作推进情况。
(二)县级负责人责任分工
指导和监督乡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汛期赴责任乡(镇)开展指导和监督工作不少于2次;动态掌握责任隐患点地质灾害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生地质灾害情况的需及时奔赴现场开展工作;根据省州地质灾害视频调度会议要求,参加视频调度会议;有必要时,汇报工作推进情况。
(三)部门负责人责任分工
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必要时,参与地质灾害防治会商研判,帮助和指导乡(镇)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赴责任隐患点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隐患排查和宣传3次以上;灾害发生后,赶赴现场会同应急、自然、水利、交通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
(四)乡级负责人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级及其以下负责人均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主体责任,要坚持以人为本,实践安全发展战略,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地灾防治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注重城乡建设规划与地灾防治工作发展规划相衔接,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乡级负责人要落实值班制度和巡、排查制度;汛期要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保持政令畅通、信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传达气象预报信息,执行有灾必报工作制度,落实各隐患点监测人,并对各隐患点监测人巡查监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组织各隐患点受威胁对象的宣传、培训和地质灾害演练工作;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明显警示标志;监督各类工程项目在辖区内开展的爆破、削坡、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各类人为活动要及时制止,对制止无效的要及时向应急管理和自然资源部门报告;分析研判辖区内各隐患点变化趋势,对存在新增隐患点的要及时上报,落实监测人员;落实“喊醒”“叫应”机制,收到黄色或以上汛报后,值班人员要在5分钟内电话通知所涉及的隐患点监测人员,并确保通知到位,15分钟内核实监测人员是否到隐患点监测点开展监测巡查工作,30分钟内电话沟通是否存在临灾迹象,对存在临灾迹象的要立即通知所在村组织受威胁群众立即转移避让,及时赶赴现场组织群众转移工作,并同时将灾害信息报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自然资源局。
(五)村级负责人责任分工
积极配合开展各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群众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演练工作,让受威胁群众知晓安置点在哪里,要往哪个方向跑,对行动不便、精神失常人群要重点关注,要明确帮助其逃生的民兵、党员或志愿者;接到监测人员的临灾前兆时,要严格落实“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组织群众有序撤离,采用敲锣打鼓、村村响、喇叭喊话、警报等方式,要确保每位受威胁群众均被“喊醒”,每位群众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叫应”,不折不扣立即逃离现场,确保生命安全。
(六)监测责任人责任分工
各隐患点监测责任人是最基层、最前线、责任最大的最关键一环,要熟悉、了解、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有关灾情和变化情况,并随时报告;要协助乡(镇)政府、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地灾调查及防治知识宣传;汛期严格按照规定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全天侯监测,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和雨后核查工作,做好巡查值班记录(详见附表),随时关注本地区天气变化情况,保持通讯畅通,要严格落实“喊醒”“叫应”机制,接到黄色以上汛报信息后,15分钟内赶赴现场开展巡查工作,对发现临灾迹象,要按照规定及时吹口哨、鸣锣等方式发出警报,通知受威胁人员迅速疏散转移,并迅速上报灾情;对地质灾害监测设备和治理工程设施管理和保护。
三、工作要求
各层包保责任人要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中央、省、州、县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地灾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领导监管职能,始终坚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务实苦干、开拓创新,稳步推进我县地灾防治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包保责任分工,开展各项工作,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