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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乡城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513336-A-02-11地块图则》批后公告
2026-07-06 09:39:31
来源:
乡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阅读数:
3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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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乡城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513336-A-02-11地块图则》批后公告


为完善县域人才配套保障体系,夯实人才引育留用硬件基础,补齐城区人才安居配套短板,保障我县人才公寓项目合规落地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乡城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513336-A-02-11地块图则》批复成果予以批后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地块基本信息

地块编号:513336-A-02-11

地块位置:乡城县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

用地面积:0.8815公顷

规划用地性质:人才公寓居住配套用地,专项用于乡城县人才公寓项目建设

规划控制指标

容积率≤2.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25%

建筑高度≤32米

停车位配置标准:1.0车位/户

用地合规情况:地块符合乡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要求,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触碰生态保护红线,未突破县域“三区三线”管控边界。

二、规划编制及公示情况

草案公示阶段:2026年5月22日—2026年6月21日,共计30日。规划草案在乡城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全程公示,同步开通线上邮箱、线下窗口双向意见反馈渠道,公示期间无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合规审查及成果完善:公示期满后,我局联合住建、人社、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审查,结合各部门意见优化完善地块图则及配套报批资料,规划编制流程规范、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报批条件。

批复情况:乡城县人民政府于2026年6月29日出具《乡城县人民政府关于〈乡城县中心城区详细规划513336-A-02-11地块图则〉的批复》(乡府函〔2026〕186号),原则同意本地块图则规划内容。

三、规划法定作用

本地块图则是乡城县人才公寓项目办理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工程建设相关手续的法定规划依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按照批复及规划管控指标开展后续规划管理工作,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强化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管,推动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四、公告说明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公示。

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格桑尼玛
联系电话:0836-5826313
办公地址:乡城县香巴拉镇金珠路3号乡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反馈邮箱:14806364980@qq.com



乡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