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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乡城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 的征收土地公告
2026-07-03 16:17:38
来源:
乡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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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府征20262号 

乡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乡城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征收土地公告

 

乡城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土地征收,已经有权批准的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乡城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

(二)批准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

(三)批准文号:川府土〔2026218

(四)批准时间:202642

(五)批准用途: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地类及面积

具体详见《乡城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26218号),附后。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

按《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执行。

四、征收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土地征收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于202673日在乡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网址:www.xcx.gov.cn)和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公示栏张贴发布,公告时间为30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82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四川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mh.icdnrsc.net/zd/zdplatform/Index.html)主动公开。

(二)对《乡城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文号:川府土〔2026218号)不服的,应当自本公告公告时间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乡城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

土〔2026218号)

 

 

乡城县人民政府   

202673日   

乡城县2025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