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农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乡城县水洼乡藏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现对《乡城农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乡城县水洼乡藏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报批前公示稿)》及《乡城农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乡城县水洼乡藏猪扩繁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报批前公示。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见附件1,公众参与说明见附件2。
乡城农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