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城县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委托四川省环资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乡城县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乡城县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提升改造项目(重新报批)
2、建设单位:乡城县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改建
4、建设地址:甘孜藏族自治州乡城县香巴拉镇渔洼仲村
5、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399.83万元
6、建设内容:改造建筑面积160平方米,购置安装蒸汽增强型微波处置系统装置及配套设施,日处理量1吨/天。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乡城县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13568684433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省环资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86783240
联系邮箱:328986920@qq.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17号11楼附1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或向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索取,按规范要求填写意见并反馈。生态环境部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网站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
在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告说明
本公告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乡城县国有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