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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2023年乡城县“十四五”期间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小型水源农田灌溉0.7万亩农业水价定价的公示
2023-12-08 16:15:01
来源:
乡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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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下发《关于进一步抓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甘发改〔2023〕3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就我县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小型水源农田灌溉0.7万亩供水价格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为了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步伐,推进农业用水价格形成机制的建立,切实降低农民用水户的水费支出和农业生产成本,促进粮食生产和农业节水,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实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小型水源农田灌溉0.7万亩定价,现按《乡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对2023年乡城县“十四五”期间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小型水源农田灌溉0.7万亩农业水价定价的批复》执行。

乡城县水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建立健全乡城县水利工程农业水价定价的批复制度和收集必要的资料,向社会公示农业水价定价的政策规定、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的监督;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实施农业水价的意义,以取得群众的支持、配合和理解,保证实施工作顺利进行在执行农业水价期间,如遇问题,应及时向县发展和改革局举报举报电话:5821393。

乡城县人民政府对2023年乡城县“十四五”期间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小型水源农田灌溉0.7万亩农业水价定价的批复

 

 

                                                               

乡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128



关于同意2023年乡城县“十四五”期间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小型水源农田灌溉0.7万亩农业水价定价的批复.doc